欢迎来到蓝月亮的资料大全
联合教育部门推进新时代法治校园共建全覆盖,117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367所学校46.6万名师生;先后建立沭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体验基地、宿城区检察院青少年网络漫游E家普法中心等三个未成年人普法基地,研发精品小课程,创作漫画,拍摄宣传片,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市妇联、卫健委等10个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制度,拓宽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公检法司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和职高院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8年8月,宿迁市检察院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明确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同年,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督办,推动市级8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配合职责、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运行模式。
继去年成都站之后,斯巴达勇士赛再次来到西南赛区,赛事设置了7.3公里22个障碍的成人竞速赛,以及3.4公里至5公里,面向4-14岁儿童勇士的儿童赛,赛道设置了16-24个不同难度的障碍。成人赛赛场,“海格力斯的挑战”、“冥河洗礼”、俄尔普斯之禁“、“飞檐走壁”和“空中栈道”等斯巴达勇士赛经典障碍为山城勇士们带来了非凡的挑战,同时,泥泞的赛道和“泅渡”、“ 墨丘利的权杖“等高难度障碍给勇士挑战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近期,农业农村部以公告形式公布了首批《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并印发了《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和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负责人介绍,我国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长期战略保存种质资源达到53万余份,资源利用是一直以来的短板,而《目录》和《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和信息交流,建立资源利用反馈和利益共享机制。 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达53万余份 资源利用曾是短板 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下我国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长期战略保存种质资源达到53万余份,保存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其中有超过一半被分发共享利用过。 据统计,近几年国家级库(圃)每年分发资源都在10万份次以上,服务各类育种创新主体超过1500个,展示具有利用潜力优异资源1.2万份左右,为支撑我国科研育种、重大种业成果产出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种质资源保障。 如水稻地方品种千阳桃花米、遮放贡米,在原产地已消失,从国家库引回后经多年发展,成为当地乡村振兴的特色产业;利用国家库存小麦资源与冰草进行远缘杂交,形成“普冰系”突破性新品种。 但同时,相关负责人也指出,资源利用仍然是短板。主要原因是缺少实操层面的管理办法,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资源信息释放不系统,登记共享不全面,部分资源关键性状数据缺失。 据悉,为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近两年农业农村部从国家级库(圃)保存资源入手,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综合施策,在推进资源共享利用上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一方面研究出台了《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和《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试行)》,实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发布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做到公开透明。同时,还组织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工作,查清资源特征特性,并加大优异资源展示力度,向社会公众推介好资源。据悉,今年年初,支持中国种子贸易协会举办种质资源专题推介活动,国家西甜瓜种质资源中期库等单位的199份珍贵资源进行了实地种植展示,在行业引起积极反响。 公布《目录》将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和信息交流 近期,农业农村部以公告形式公布了首批《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这些资源有何特点?发布《目录》的意义又是什么? 种质资源是育种创新的基础,关键是要用起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和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主要目的就是要说清楚我们有哪些种质资源,这些资源在哪里、有什么性状特点、向谁申请获取等等,对于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和信息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近两年,农业农村部立足产业急迫需求,着眼种业振兴发展,组织72个国家级库(圃)专家认真筛选、反复研究确定了首批可供利用资源,共2万份,涉及作物类型48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白菜、辣椒、萝卜等蔬菜作物,苹果、梨、桃等果树作物,以及棉花、麻类、西甜瓜等作物。每份资源的主要信息包括种质名称、统一编号、农作物种类、种质类型、主要特征特性、保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身世清白、特性清楚、价值清晰”,做到了“可提供、可利用”。种业从业人员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便捷获取这些资源信息。 相关负责人指出,遴选可供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在对每一份资源科学甄别研判基础之上。今后农业农村部还将陆续公布更多批次的资源目录,满足育种创新需求。 印发《办法》 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能实现资源共享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印发了《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试行)》将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办法》出台背景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尚未形成一套系统有效的制度规范,以致大多数申请人向国家级库(圃)申请获取资源后,不仅没有及时反馈利用信息,相关研究成果或获得的权益也没体现种质资源的贡献,一些单位或个人甚至提出大批量“搬库式”“备份式”等不合理要求,影响了资源的规范管理和有序高效利用。 而近期出台的《办法》则明确了国家级库(圃)作为资源共享分发的主体必须履行的职责,规范了资源申请获取的条件、程序、数量和具体要求,建立了资源利用反馈和利益共享机制,同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持有的国家尚未保存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向国家级库(圃)交存并向社会提供共享利用。 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办法》对农民育种家如何从国家级库(圃)申请共享资源作出单独规定,确保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能实现资源共享。为配合办法实施,同步开发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申请者可以快速查询相关信息,并通过网上便捷申请,提高了资源分发效率。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卢茜